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為預防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脫離家庭
之兒童及少年應提供緊急庇護、諮詢、關懷、連繫或其他必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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