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私立中等學校獎學金發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5年02月14日

條文關聯

  獎學金金額如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大陳來臺就讀市立職業學校學生,每名每學期一千
      元(新臺幣,以下同)。
  二、大陳來臺就讀市立專科學校學生,每名每學期一千五百元。
  三、國民中學學生,每名每學期五百元。
  前項金額,本府教育局得依實際情況報府核定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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