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騎樓開放空間綠美化設施及街道傢俱設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二款之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都發局提出,變更
時亦同:
一、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公寓大廈涉及共用部分者,並應檢附前條第
    二款第一目規定文件。
二、使用執照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及原核准圖說。
三、申請範圍現況圖、位置圖及配置圖。
四、設施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及細部構造材料圖。
五、其他經都發局認定必要之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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