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設下列各局、處、委員會:
一、民政局。
二、財政局。
三、教育局。
四、經濟發展局。
五、海洋局。
六、觀光局。
七、都市發展局。
八、工務局。
九、社會局。
十、勞工局。
十一、警察局。
十二、消防局。
十三、衛生局。
十四、環境保護局。
十五、捷運工程局。
十六、文化局。
十七、交通局。
十八、法制局。
十九、兵役處。
二十、地政處。
二十一、資訊處。
二十二、主計處。
二十三、人事處。
二十四、政風處。
二十五、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二十六、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二十七、客家事務委員會。
各局、處、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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