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80
人,瀏覽人次:
96747728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土地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第六十二條
聲請登記之土地權利,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經調處成立,或裁判確定者, 應即為確定登記,發給權利人以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前項土地所有權狀,應附以地段圖。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6)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