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施行前,依原獎勵投資條例編定之工業用地、開發之工業區及投
  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
  區,其土地之取得、租售、使用、管理,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