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設秘書處、總務處、學術及儀器事務處、資訊服務處、國際事務處 、智財技轉處、法制處、南院服務處、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分別掌 理本院組織法、本規程規定及奉長官交辦之有關事務,各處、室得視業務 需要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