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名譽院士選舉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於名譽院士候選人之提名期限屆滿後,應即初步審查被提名人之資格
,將合於規定者列為初步名單。本會得聘請有關專家,共同評鑑被提名人
之學術貢獻,並連同有關資料提送院士會議。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