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合作銷售,指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就雙方合作研發、產
  製或維修之產品所進行之銷售行為。
  法人團體以其自身品牌銷售時,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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