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73年11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六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
  理人事管理事項。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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