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06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工務及機電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及辦公室各項土木機電設施維護工程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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