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事項。
二、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事項。
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事項。
四、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事項。
五、旅遊服務、解說義工之培訓及管理事項。
六、政府出版品管理事項。
七、電腦資訊業務之推動與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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