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
二、觀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
三、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
四、觀光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
五、旅遊服務、遊憩解說義工之培訓及管理。
六、政府出版品管理。
七、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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