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確認客戶身分作業應自行辦理,如法令或金管會另有規定保險公
司得依賴第三方執行辨識及驗證客戶本人身分、代理人身分、實質受益人
身分或業務關係之目的及性質時,該依賴第三方之保險公司仍應負確認客
戶身分之最終責任,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能立即取得確認客戶身分所需資訊。
二、應採取符合保險公司本身需求之措施,確保所依賴之第三方將依保險
公司之要求,毫不延遲提供確認客戶身分所需之客戶身分資料或其他
相關文件影本。
三、確認所依賴之第三方受到規範、監督或監控,並有適當措施遵循確認
客戶身分及紀錄保存之相關規範。
四、確認所依賴之第三方之所在地,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範與防制洗
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所定之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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