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獎補助金額如下: 一、獎學金:國民教育階段每人新臺幣(以下同)三千元,高級中等教 育階段每人六千元。 二、補助金: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每人二千元。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臺北市立大專校院者,其獎學金、補助金之類別及金 額準用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第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