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辦理低污染電動機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8日

條文關聯

  申請表不合格式,或應提出之文件不符或欠缺者,經環保局通知,申請
  人應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
  事項完成補正者,環保局應駁回其補助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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