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人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古蹟管理維護 辦法、古蹟委託管理維護辦法、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遺址監管保護辦法及基隆市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作業辦法等規定,就認 養標的負責管理維護,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