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核定獎勵金方式如下: 一、依檢舉人所提事證內容及對案件查獲之貢獻程度,在第四條各項規定 上限範圍內核給不同比例之獎勵金。 二、二人以上先後檢舉同一污染案件者,僅獎勵最先檢舉者;二人以上共 同或同時檢舉同一污染案件者,以該案件應核給之獎勵金金額平均分 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