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官兵服裝: 一、死亡官兵准予隨殮當季軍常服或軍便服、野戰服(含帽)一套、襯 衣、領(褲)帶及給與性消耗服裝外,其餘遺留服裝,按保有品量 收繳。 二、因傳染病死亡之官兵服裝,除隨殮者外,其餘遺留服裝全數焚燬, 核銷除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