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事業機構投資興建經營棧埠設施者,商港管理機關以採公開招標為 原則。但只有一家參與投標或其他為經營實際需要,得以協議方式辦理 。 公私事業機構租賃經營棧埠設施者,得由商港管理機關採公開招標或協 議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