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07月27日

條文關聯

  秘密會議出席、列席人員及工作人員,對會議討論經過、決議情形及會
  議紀錄,不得對外宣洩,如須發表新聞,其稿件應經主席核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