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船員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條文關聯

為維護船舶及航行安全,雇用人應依規定配置足夠之合格船員,始得開航
。
前項各航線、種類、大小之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由主管機關
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