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91
人,瀏覽人次:
91065272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七十三條
申請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者,應檢同下列文件,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一、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登記書。 二、本人最近正面脫帽半身一吋光面紙照片五張。 三、國民身分證及學經歷證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