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訴願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7日

條文關聯

  受理訴願機關得依職權或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就必要之物件或處
  所實施勘驗。
  受理訴願機關依前項規定實施勘驗時,應將日、時、處所通知訴願人、
  參加人及有關人員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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