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2月11日

條文關聯

  各單位對海圖之貯存,應將軍密海圖與一般參考圖、普通航行海圖分開
  ,並依照海軍海洋測量局編定存檔號碼順序分區妥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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