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受託研究機構管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生物檢體貯存條件應根據執行試驗之藥品特性為之。所有貯存條件應於試
驗計畫書或試驗相關文件中說明。貯存期間與運輸途中之貯存條件亦應受
控制、監測並記錄,且宜保證系統發生錯誤時,仍能確保生物檢體之完整
性。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