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應於每營業日辦理參加人帳簿之內部核帳作業。如帳簿記載有誤,
應進行內部調帳作業;如核對無誤,應產生對帳資料供票券商、清算交割
銀行與實券保管銀行查詢對帳。
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與實券保管銀行對前項對帳資料有疑義時,應通知
本公司並共同查明原因後更正之。
前二項有關帳簿核帳相關作業,於辦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買賣短期票
券,及外國保管、劃撥或結算機構買賣外幣計價之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準
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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