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7日

條文關聯

  留置室應備置左列簿冊:
  一、被留置人身分資料簿。
  二、被留置人紀錄表。
  三、被留置人財物收發保管簿及保管袋。
  前項簿冊及有關應用書表之格式,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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