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後備動員管理學校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校置總教官、處長、組長、大隊長、副處長、主任、教官、參謀、隊
  長、連長、輔導長、副連長、軍醫官、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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