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軍化學兵學校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校置指揮官、組長、處長、主任、總隊長、副指揮官、副處長、主任
  教官、教官、參謀、連長、隊長、輔導長、副連長、副隊長、軍醫官、
  排長、區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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