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各總部、軍管部、海巡部及憲令部於辦理服裝年度施政工作計畫時,有
  關政策性問題,應事先與國防部後勤次長室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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