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
法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及兼辦統計事項。
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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