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29日

條文關聯

  甲、乙種航空站,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組員、辦事員、書記,依法
  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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