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1月06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勞安環保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事項。
  五、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事項。
  七、港區環境品質監測事項。
  八、港區環境衛生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九、辦理港區綠美化植栽及養護工作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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