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務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事項。 二、港埠工程之施工、監造等事項。 三、港埠設施之緊急災害搶救工程事項。 四、工地現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污染防治督導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