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

條文關聯

  醫務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務管理政策與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二、醫療費用總額協定之擬議及各部門醫療費用總額之管理。
  三、醫療支付制度之規劃與醫療給付項目之收載、核價等支付標準之擬
      訂及協商。
  四、醫療費用申報與支付業務之規劃、醫療費用欠費催收及報列呆帳之
      規劃、處理。
  五、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業務、山地離島與偏遠地區醫療業務之規劃及管
      理。
  六、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醫療給付或保險對象領取保險給付查處原則
      之研訂及違法案件之移送。
  七、醫務管理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八、其他有關醫務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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