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會所屬機關業務性質特殊者,得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另定
  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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