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農村營造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村建設計畫之調查、規劃、執行及聯繫。
二、農村風貌與生態景觀資源調查之執行及聯繫。
三、農村實質建設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四、農村營造人力培育計畫之執行、聯繫及輔導。
五、農村體驗與多元化行銷之協調、聯繫及推動。
六、農村風貌型塑與綠美化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農村營造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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