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48
人,瀏覽人次:
9237383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農會依第五條第五項第一款、第五條之二或前條第一項所送農民退休儲金 申報資料有疏漏者,應於接到勞保局書面通知之翌日起十日內補正。 前項補正,以農會通知勞保局之日為準;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為 準。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