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條文關聯

同一原因事實之勞資爭議,多數勞工個別申請勞動調解、訴訟代理酬金扶
助,中央主管機關得合併為單一案件,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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