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助器具補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內撥付之。
  二、視障者就業基金內撥付之。
  三、地方政府補助。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視地方實際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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