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議事及業務管制事項。 二、關於署新聞發布及連絡事項。 三、關於公關與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四、關於文書收發、分配、撰擬及檔案管理事項。 五、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六、關於庶務、經費及出納事項。 七、關於署公產、公物、建築、修繕等管理事項。 八、不屬於其他各處、中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