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受接管金融機構年報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金融機構簡介。
  二、營運概況。
  三、重要財務業務概況。
  接管人就受接管金融機構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現金流量表及股東(社員)權益變動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