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應要求行員參加認識客戶之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以加強警覺性 與敏感性。 一、職前訓練:對於新進行員應安排有關開戶及認識客戶之訓練課程,使 其了解相關規定及責任。 二、在職訓練:行員訓練部門應將認識客戶納入相關訓練課程中,營業單 位自行舉辦之內部行員訓練課程亦應包含本項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