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契約交易日與櫃買中心營業日相同。交易時間為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
午一時四十五分,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八時四十五
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但本公司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櫃買中心若於本契約開盤前因故宣布暫停交易或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
易之進行時,本契約得暫停交易;若櫃買中心於本契約交易時間內宣布暫
停交易,則本契約之交易仍繼續進行。但必要時,本公司得依當時狀況宣
布暫停交易,並於次一營業日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櫃買中心更改交易時間,或有其他因素影響本契約交易之進行,或應期貨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之建議,本公司得於報請主
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交易日及交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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