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

條文關聯

  中低收入戶之老人或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路倒病人、遊民、無名屍
  、現役軍人因公或作戰死亡者使用公立殯葬設施時,應減免收費。
  符合前項條件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
  關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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