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獎勵: 一、曾獲本辦法補助,其執行有逾期未結案或有其他違約情事。 二、案件執行中擅自變更計畫。 三、申請計畫內容已向其他政府機關申請並獲補助部分。 四、其他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