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受任人接受委任人全權委託外幣保證金交易,限透過經中央銀行許可辦理
外幣保證金交易之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指定銀行)為之,並應以委任
人名義開設外幣保證金交易帳戶。
前項所稱交易帳戶,係指委任人於指定銀行所開立,專供全權委託外幣保
證金交易收付、結算之存款帳戶;交易帳戶之開立,應以委任人與指定銀
行簽訂之外幣保證金交易契約書為之,同一交易帳戶不得同時作為不同委
任操作契約或其他交易收付結算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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