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受託研究機構管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生物檢體分析得由執行臨床試驗之同一受託研究機構進行,亦得委託其他
符合資格之受託研究機構為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