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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757-§966)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八百七十四條(抵押物賣得價金之分配次序)
抵押物賣得之價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抵押權成立之次序分配之 。其次序相同者,依債權額比例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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